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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《唐山大地震》媽媽不救女兒只救兒子呢?欢迎大家做出评论

  • 30 September 2019 M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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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看過《唐山大地震》的朋友們,肯定都記得一件事,兩孩子都壓在水泥下,救弟弟的話,姊姊活不了,救姐姐的話,弟弟活不了。危機的情況下,救護人員問元妮說:「救你閨女還是兒子,你快拿個主意!」如果是你,要救兒子還是要救女兒?手心手背都是肉,該怎麼取捨?

徐帆飾演的媽媽是一個重男輕女的女人,一場是方登和方達拿著電風扇回家,當時兩個孩子都在摸著電風扇,媽媽進來的第一句話便是:達,把手躲開,別絞著。

晚上兩個孩子想吃西紅柿,但是家裡只剩一個西紅柿了,媽媽元妮拿來西紅柿就和姐姐方登說:就剩一個了,登,讓給弟弟吃。如果不是重男輕女的話,完全可以把西紅柿切開,一個孩子一半。

在最後的抉擇時刻,元妮選擇救兒子,雖然重男輕女,但失去女兒對她來說是非常痛苦的事情。這部電影所要表達的就是在這種災難之後親情的難以割捨,災難對於人們的創傷往往是很多年都無法修復的,甚至它伴隨他們一生。

電影中的這種親情之間的創傷更需要莫大的勇氣和包容才能修復,電影結尾徐帆的演繹不可否認地好,正如電影裡所說,倒了的房子能蓋起來,心裡的那間房子再也蓋不起來, 

沒了,才知道什麼是沒了。

許多網友對這個問題也提出了自己的故事,讓大家看了都深深有感。

徐帆演的媽媽形象真的是深入人心。

劇中媽媽愛女兒也愛兒子,在地震後,丈夫方大強去世,而兩個孩子被同一塊石板壓著,只能救一個,媽媽是撕心裂肺的,只能艱難而痛苦地作出選擇,救兒子。當電影看到這裡時,每個觀眾心裡都是難受的,都是最愛的, 

放棄誰都是良心的煎熬與痛苦

劇中媽媽選了兒子,此後32年都是在對女兒的愧疚,思念,良心的煎熬中度過,而女兒在32年的時間裡明明可以回去找親人卻一直不回去,因為她心裡始終有個結,媽媽捨了她,救的是弟弟… 

是媽媽的偏愛與偏心嗎?

1選兒棄女是情不得已,被逼無奈選擇。

一家四口盡享天倫之樂,一場地震丈夫死了,她得給丈夫的家庭一個交代,不能讓丈夫讓家庭後繼無人,畢竟她生長在六七十年代,受傳統思想的影響。

2她認為女兒方登很懂事,會理解她的選擇。

劇中方登很乖巧懂事,很愛媽媽。電風扇打開時,方達只顧玩,方登卻想著對著媽媽扇。方登的懂事,媽媽心裡最明白。危急關頭,媽媽姐姐把生的希望讓給最小的弟弟,她認為方登會理解的。方登太小,無法體會媽媽的心情,她還是只記著媽媽只救了弟弟,32年的時間都不肯原諒。 

懂事的孩子往往受委屈,被犧牲。我們的內心常常愧疚的恰是最愛的人。

3.電影劇情需要,方登作為女兒的心靈成長歷程,媽媽李元妮的內心煎熬,自我救贖,是電影要表現的關於人性,情感,心靈拷問的主題。

每個人物都沒對與錯,都是真實的情感反應,現實生活不也如此嗎?

 

因為愛,才會有不捨,才會有艱難的抉擇。

在多年前,我媽看了《唐山大地震》時,也問了我爸這個問題。如果是同樣的情況,兒子跟女兒你先救誰?我爸不假思索地回答:「把根留住!」幼小的我聽的一清二楚…多年後,我懂了什麼叫把根留住。時間會改變很多東西,改變一個人的想法,我想在那種情況下,我也只能做把根留住的決定。父親不在了,家裡有個男人頂著,會是母親的支撐,也是對死去的父親的交代。

作為唐山大地震的親歷者,我想告訴大家,現實中我經歷過比電影裡更加殘酷的抉擇,因為那位母親比電影裡的還要慘,她自身也被埋在廢墟之下,並且身受重傷,那位母親廢墟之下發出的呼喊,四十多年過去,任然迴盪在我耳邊。

地震發生當時,父親一隻胳膊夾著我,一隻手推開窗戶,跳到院子裡,很慶幸家裡的房子主架沒有坍塌,我們一家全部逃了出來。我跟著爺爺到了離我家最近的一家,他家房子整體坍塌了,家裡的男人在錢家營煤礦上班,地震當晚在八百米深處的井下,生死未蔔。

妻子和三個女兒在西屋,兒子和母親在東屋。救援的人在廢墟上呼喚,母親有了最早的應答,她在廢墟下聲音還算鎮定的說:「我沒事,別管我,先救國頭(兒子的小名)和她奶奶。」救援人員來不及細問,按照那位母親的要求展開了救援,很快,祖孫兩個脫險,老太太安然無恙,沒有受傷,兒子腰部劃了一條口子,但傷勢不中,並無大礙。

祖孫兩給得救後,人們對那位母親展開營救,當快要完成救援時,爺爺強行把我帶離現場,爺爺不想讓只有七歲的我面臨那血腥的場面。

後來得知,這位母親被一條水泥檁條砸中,骨盆粉碎性骨折,她9歲的二女兒和4歲的小女兒全部遇難,兩個孩子都在母親身邊,一左一右,但是母親脆弱的骨盆被壓碎,未能為兩個女兒支撐起足夠的生存空間,大女兒距離她比較遠,蜷縮在角落裡倖免遇難。

這樣的災難沒有生還希望,兒子是她唯一的希望,已經別無選擇,自己的痛苦和安危,早已不在考慮之內。不能拿我們現在的眼光評價那個時代的人,在他們眼裡,生命就是不平等的,這不是個人思想覺悟的問題,這是時代賦予人的思想局限性。在這樣的情形之下,男人基本沒有回來的希望,保住他唯一的兒子傳宗接代,可以說是不用糾結的直覺選擇。

雖然她被送到了瀋陽最好的醫院,但骨盆破碎的太厲害,已經無法完全修復,最終落下殘疾,身體傾斜,兩腿不一樣長,走路一瘸一拐的。但她活了下來,丈夫也從八百米深處,沿著風井一步步走到了地面,毫髮無損的回來了。

夫妻兩人至今健在,只是母親承受巨大痛苦救出的兒子三年前車禍去世了,不過留下一個孫子,去年結婚了,按時間推算,不久兩位老人應該可以做祖父祖母了。

在那個時代,傳宗接代和養老都靠兒子,做那樣的選擇既有對現實的無奈也有傳統思想的禁錮。這個問題落到今日,或許也是難以抉擇的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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